各销售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的要求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汽车摩托车下乡的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我县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⒈申请时间:2009年7月15日以前;
⒉办公地点:县商务局(政府大楼Z0503室);
⒊书面申请: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企业向县商务局提出书面申请1份。书面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销售网点备案申请表2份;②销售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网点公章);③销售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网点公章);④企业承诺书;⑤持企业加盟协议、授权书、其他文本材料,到县商务局申请登记,县商务局实地考察合格后审核通过。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邵东县商务局
200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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