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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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7-27 10:10 文章来源:邵东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我县家电下乡从2008年12月1日起。活动期间内,我县农民在本省范围内备案的销售网点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可享受财政资金补贴。
购买补贴产品必须认清标识:
◆家电下乡产品外包装上印有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识及“商务部财政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内有产品标识卡,标识卡是申报补贴的重要凭证。
补贴产品品种、价格和补贴标准:
◆补贴产品品种为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电脑、热水器(含燃气、储水式、太阳能电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限购2台(件),每类产品价格有最高限价(具体品牌价格见产品标识卡),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
购买以及补贴申报程序:
◆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需携带身份证;
◆持购买产品的发票、身份证、户口本(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
◆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
◆财政所备案之后,一般两周至一个月之内,财政局会把补贴资金打到购买人的储蓄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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