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东县商务局机构职能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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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24 08:55 文章来源:邵东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仓储式经营、专卖店、直销、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为,督办重大案件查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计量和标准的监督检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四)拟定全县市场体系建设整体规划,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规范商业设施投资的准入程序,研究提出全县商品市场、商业网点、物流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指导大型批发市场规划工作;负责重要商品市场、大型商业设施、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评审工作,协调解决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指导监督社会市场的管理。
(五)执行商品流通和餐饮、住宿、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的行业管理标准,规范行业管理;负责对生猪定点屠宰的规划、审批、稽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报废汽车、二手车交易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食用盐、成品油(包括加油站的规划布局、建设审核)、润滑油、酒类、烟草、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汽车流通服务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规范汽车市场,指导管理全县汽车零配件市场。
(六)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拟订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措施和建议,组织协调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菜篮子”商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七)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对外贸易有关项目的选定、申报和指导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各类进出口企业、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研究、推广国际贸易新方式。
(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技术进出口、协调全县内外贸易科技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及出口市场的开拓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负责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县对外经济合作的规定和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投资、设计咨询等业务;负责指导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助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加商务部、商务厅、市商务局和县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依法审批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变更事项,为外商投资提供政策法规、业务咨询服务,协助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拟订全县国内横向经济联合和经济协作规划及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对地区间重大经济合作项目的考察、论证、洽谈、签定协议和跟踪服务工作,协助处理外来企业(县外境内投诉工作;参与县级园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内外贸易统计工作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建设、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县各类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三)负责归口管理县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协调联系县工商局、县烟草局、县盐业公司、县石油公司、县金融保险等单位的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